无锡市教育局近期发布了“关于申报2019—2021年度无锡市高等教育创新发展重点项目的通知”,现就申报2019—2021年度无锡市高等教育创新发展重点项目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对象
在锡高校(包括本科高校、高职院校、高校分校)。
二、项目范围
申报项目为2019—2021年度经部、省、市政府部门认定公布或批准立项建设的教学、科研、师资、产教融合等高校内涵建设类项目。范围如下:
1.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;
2.国家和江苏省一流本科专业、一流本科课程;
3.国家、部省以及无锡市重点实验室、工程研究中心、技术创新中心、协同创新中心、产教融合集成平台;
4.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、国家和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(群)、国家和省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、国家和省重点产业学院;
5.国家和省各类教师教学创新团队、科技创新团队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、教学名师等;
6.国家和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、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;
7.在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项奖励项目(按照各校应届毕业生类别和在锡实际就业创业人数进行奖励)。
三、项目资助
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认定,综合考虑项目的获批等级、建设水平、产业结合紧密度、服务发展贡献度、上级部门经费拨付等情况,将项目分为A、B、C三个等级,分别给予相应的经费奖补。具体按照《无锡市高等教育创新发展重点项目评审管理办法》(锡教发〔2020〕21号)执行。纳入市校合作共建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。
四、申报流程
各在锡高校自行开展项目申报工作,项目申报以学校(包括分校)为单位进行,不接受部门和个人申报。申报材料包括《无锡市高等教育创新发展重点项目申报书》以及佐证材料。佐证材料包括项目概况、上级批文、资金到位情况等。各校于2021年9月30日前登录“无锡市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重点项目管理平台”(网址http://47.110.52.85/EIP),完成项目信息填报和佐证材料(PDF格式盖章版)上传工作。
通知详情及申报文件见附件
科技处
2021年9月13日
附件【锡教高职函(2021)1号 关于申报2019-2021年度无锡市高等教育创新发展重点项目的通知(1).doc】
附件【锡教高职函(2021)1号 关于申报2019-2021年度无锡市高等教育创新发展重点项目的通知(1).pdf】